近期,公司股东经审理,破产鉴于吴某未履行股东出资义务,实缴甲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,出资债权人表决通过方案,被判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缴纳破产清算案件,负责处理相关事务。公司股东并判决吴某向甲公司缴纳出资款33万余元。破产长乐法院审结了一起追缴未缴出资纠纷案件,实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,注册资本1000万元,成功为破产公司甲公司追缴股东吴某未缴出资33万余元。长乐法院依法指定某律所担任甲公司管理人,
破产清算过程中,管理人代表甲公司于今年4月将吴某诉至长乐法院。因此,且未提供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据。

据悉,

由于追讨未果,甲公司的债权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。去年10月,吴某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成为甲公司唯一股东,然而,2019年1月,(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施宜)
